应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邀请,我院陈华彬教授于2009年9月8日上午出席了最高人民法院就执行回转法律适用问题召开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座谈会。座谈会上,陈华彬教授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如何适用问题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送审稿)逐一阐述了自己的意见,指明了其成功与不足,以及具体的完善之道。
出席本次座谈会的学者还有清华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的相关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共计近三十人出席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