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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华彬教授赴厦门大学法学院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

    发布时间:2009/06/04

    应厦门大学法学院的邀请,我院陈华彬教授于2009年6月2日赴厦门大学法学院参加了该院2009届民商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厦门大学2009届民商法博士毕业生共有两名。两人的博士学位论文的题目分别是:《基督教对罗马私法的影响——以罗马私法中的人法为中心》和《要物合同研究——对其存或废的思考》。陈华彬教授还对这两人的博士学位论文分别作了匿名评审。

    在参加《基督教对罗马私法的影响——以罗马私法中的人法为中心》的答辩时,陈华彬教授主要就基督教对罗马私法中的亲子关系法、妇女法律地位及斯多亚哲学在基督教影响罗马私法发展的进程中所起的作用等提出了疑问。最后,陈华彬教授特别指出,不应过分的夸大基督教对罗马私法中人法制度的影响,罗马私法中的人法制度是罗马社会在其自身发展进程中逐渐演变而底于成的。

    在参加《要物合同研究——对其存或废的思考》的答辩时,陈华彬教授首先就该论文写作中的一些技术问题和语言的表达方式等提出了疑问。然后,陈华彬教授分别就要物合同与质押合同的关系、要物合同在19世纪近代民法典编纂中得以存在的所谓“内在正当性”和“外在正当性”等提出了问题。最后,陈华彬教授指出,博士学位论文的写作是一项严肃、宏大的工程,在语言的表达上应力求平易、严谨,在涉及相关学者的观点时,语气上应尽量谦和,决不可咄咄逼人或者盛气凌人。

    最后,答辩委员会经表决通过了上述两人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建议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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