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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院李轩副教授、耿利航博士应邀参加“财产法与物权法比较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8/01/21
          2005年10月30日,我院李轩副教授、耿利航博士应邀参加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汕头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财产法与物权法比较研讨会——兼评《物权法草案》”,研讨会邀请了众多国内外的物权法专家学者,是一个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讨会。其中,到会的专家有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何山教授、中国社会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原所长李步云教授、中国社会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陈甦教授、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杜刚建教授、《环球法律评论》主编徐炳教授、副主编苏亦工教授、渠涛教授、陈华彬教授、冉昊副教授、汕头大学法学院张月姣教授、曹培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双根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余能斌教授、广西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孙新强教授等等。与会专家学者济济一堂,畅所欲言,对物权法的性质、基本结构、规范对象、物权变动理论、如何借鉴和吸纳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我校李轩副教授、耿利航博士不仅在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表明见解,而且在会下也与学者们大量交换意见,收获颇丰。一天的会议结束,学者们似乎还意犹未尽。物权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是人民安居乐业的法律保障,是财富创造的强心剂。同时,物权法理论庞大、精深,学者们的见解有些相去甚远,讨论和争鸣是必要和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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