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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谷辽海律师莅临法律实务论坛 精解企业法律顾问之道

    发布时间:2009/04/26
     

    谷辽海律师,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首席法律顾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顾问、中国行为法学会、北京市民商法研究会理事,资深律师,被誉为中国政府采购律师第一人。谷辽海律师早在1989年就开始了职业律师生涯,1993年创办了我国首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辽海律师事务所。在近二十年的从业经历中,谷辽海律师曾受雇担任国内外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律师。2005年,谷辽海律师代理的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公司状告国家财政部一案被誉为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后“中国政府采购第一案”。同时,他又是一位作家,2002年他参与撰写的《黑水》一剧在全国热映,现在,他的长篇小说《黎明前的博弈》又正被改编成电视剧即将与观众们见面。

    2009410,应我院邀请,谷辽海律师来到我校学术报告厅为同学们做了一场题为“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的精彩讲座。讲座由我院李轩副教授主持,我院研究生、本科生共一百余人聆听了这次讲座。

    谷辽海律师从二十年的执业经历出发,针对“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这一主题,从国内法律顾问市场需求、中美法律顾问制度比较法研究、建立完善的法律顾问制度的实践意义、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如何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五个方面进行了细致阐述。

    在谈到国内法律顾问的市场需求时,谷律师表示,法学院的学生毕业后想去政府机关或者律所就业都有一定的门槛,而受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内经济形势严峻,危机中企业需要大量的法律顾问人员,这为法学院毕业生提供了机遇。

    在谈及中美法律顾问制度的比较时,谷律师为同学们详细介绍了美国的“总法律顾问制度”,他说:“在美国总统内阁的十五个部都有自己的总法律顾问,美国财政部有2000名律师担任它的法律顾问,1500名非律师人员从事法律工作,总共3500人。总法律顾问是总统任命的,下边还有副法律顾问。人员是非常庞大的。”他还介绍说美国的政府责任署实际就是美国政府的“法律顾问部”,同时这个部门还肩负着类似“廉政公署”的职责,被誉为美国人民的看门狗。相对美国政府的总法律顾问制度,谷律师总结我国法律顾问制度的现状是“摆花瓶”。

    针对国内法律顾问制度的不足,谷律师强调了法律顾问工作的重大实践意义。他说,中国的法律顾问不能总做“灭火队员”,法律顾问制度的意义在于防患于未然、在于规避法律风险,而现实中,中国的政府和企业还没有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

    谷律师还详细介绍了一些具体的法律顾问工作,他说:“不同性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也不同。但比较常见的事务是一样的,谁都离不开。”这些常见事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撰写律师函、参与重大事项的谈判、参与起草合同、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培训、提供法律信息、参与调解、和解等。

    最后,谷律师就如何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向为学们介绍了以下几点心得:①对你所在的企业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企业的框架、股东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合同状况等等;②自身要具备某些特殊的素质,比如专利领域的专业知识,做顾问的自己首先要懂;③对企业前景要有分析预测,事先做好功课,遇到实际问题就会得心应手;④要整理日志,不管是专项顾问还是常年顾问,这是你的工作成果,是对上级的一种交代。

    整场讲座进行了约两个小时,谷辽海律师结合中国现实和自身从业经历而成的精辟讲述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位听众。讲座间,谷辽海律师话语中透露出的对中国法治进程的关切和对公道正气的追求春风化雨般地在每一位同学心中树立起了一位堪为中国当代律师楷模的形象。

    演讲结束后的互动环节,谷律师接受了同学们的提问并耐心地一一做了解答,李轩老师的主持下,同学们和谷律师进行了良好的互动。此次讲座既是我院法律实务论坛系列中的一讲,又是2007级法律硕士课程《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的一次课程讲座。我校法律硕士联合会组织承办了这次讲座。

                              (供稿人: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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