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第一届数字法治大会于2023年8月19-20日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法学院吴韬教授、副院长刘权教授应邀参会。本届年会的主题是“数字中国的法治模式”,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主办、吉林大学承办、长春吉大正元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和聚法科技(长春)有限公司承办。
大会开幕式于上午9时在长春吉林省宾馆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吉林省法学会会长马俊清,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任刚,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万和,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先后在开幕式上发表了重要致辞。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姜伟主持。
接下来的主论坛环节,由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副校长蔡立东主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张道阳,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腾讯集团副总裁、副总法律顾问江波,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柴园园,吉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长聘教授宋轩先后以《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中国特色数字法律体系保障》《数字经济下的AI治理:新挑战与新思路》《从数据挖掘到ChatGPT》《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驱动的城市智能化管理》为题发表了精彩演讲。
吴韬教授、刘权教授同与会嘉宾进行了广泛交流。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法治化的论坛上,刘权教授作了“数据安全认证的法治构建”的主题报告。他认为,数据安全认证通过声誉评价机制,可以引导、激励互联网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可以增强用户对中小微互联网企业和新兴数字产业的信任感,可以避免"一刀切"的政府规制,可以满足社会公众多元的数据安全需求。数据安全认证机构应具有高度的独立性与专业性,防止其被互联网企业"俘获"或成为政府的"附庸"。宜实行自愿为主、强制为辅的数据安全认证模式。认证程序应强调公正透明性,认证标准应注重评价企业数据合规的制度建设。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分别设置数据安全认证机构"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并加大对数据安全认证违法行为的公法责任追究。科学构建法治化的数据安全认证体制机制,不仅是保障数据安全的现实需要,而且是弥补数字时代政府规制缺陷的迫切需求。
大会闭幕式由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周辉主持。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周汉华研究员和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副校长蔡立东教授对出席会议的嘉宾和承办方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国乾教授代表2024年年会承办方发出诚挚邀请。最后,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第一届数字法治大会圆满闭幕。
文/刘 权
审/徐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