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工作开始了,请各教研室负责召集组织,并于3月11日之前完成预答辩。预答辩要求如下:
1、预答辩委员会由3名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当熟悉论文涉及的具体领域。
2、导师可以列席自己指导学生的预答辩,可就相关问题参与讨论,但不得参加表决。
3、参加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应填写预答辩简表,填好后将预答辩简表交给本组答辩秘书,答辩秘书收齐本组预答辩简表,并于当日交给预答辩小组组长。
4、预答辩结束后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在预答辩表内签字、填写对论文的修改意见及答辩秘书应将填写的预答辩简表交至学院。
5、预答辩委员会一致通过,方可提交答辩申请,如预答辩委员会未能达成一致,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重新填写预答辩简表,并送原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通过,如修改后的论文仍不能通过预答辩的,应按规定申请推迟论文答辩。
6、请各教研室主任尽快(最晚于3月4日周五)将参加预答辩的老师名单及预答辩时间告诉梁绯娟老师及初宽老师(金融组、知识产权法组、民法一组、民法二组、商法组告诉梁绯娟老师,其他组告诉初宽老师),以便确定答辩地点。
附:2016届研究生预答辩分组表.xls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简表.doc
法学院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