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9年度优秀新闻宣传作品、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评选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法学院网站、法学院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水平和稿件质量,扩大优秀新闻宣传作品的影响,提升学院新闻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鼓励更多师生积极关注学院发展、参与学院宣传,现开展法学院2019年度优秀新闻宣传作品、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评选活动。
一、优秀新闻宣传作品评选
(一)评选项目
1.评选范围: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在法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及院团委“中财法雨”微信公众号的新闻类作品。
2.评选项目:分为文字类(消息、通讯)与视觉类(新闻图片、学术海报、微信版面)两类。
(二)评选对象
法学院在读本科生及硕博研究生。
(三)评选要求
1.文字类
参评消息、通讯的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突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具备完整的新闻要素,有助于受众客观、真实、全面地了解事件内容。
2.视觉类
参评新闻图片的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新闻性、真实性强;能够体现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本质特征的典型瞬间形象;图像清晰,制作精良。
参评学术海报、微信版面的作品要求整体设计理念与文字内容相符合,主题鲜明、布局合理、美观大方。
(四)评选办法
评选以自由申报和评委提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参评消息、通讯、新闻图片、版面项目的作品由作者自由申报。作者只需提供在线查询网址、作者姓名班级等信息,以邮件正文的形式于2019年12月1日晚10点前发送至lawnews@163.com即可。每人每类参评作品数量1-2个。
2.参评海报项目的作品将以评委提名方式进行,无需作者申报。
3.2019年11月30日至评选日期间发表的作品,无需本人申报,由评审委员会提名参评。
4.新闻作品发表时因故未署名的,可以本人名义申报,评审委员会将核实真实性。学院鼓励在学院所属宣传媒体发表新闻作品时如实署名。
二、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评选
(一)评选对象
法学院在读本科生及硕博研究生。
(二)评选要求
1.新闻业务水平较高,新闻敏感性强。
2.服务学院工作需要,高效落实工作安排,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3.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三)评选办法
参评学生下载《法学院2019年度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推荐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业绩,并提供代表作品查询网址1-2个,于2019年12月1日晚10点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lawnews@163.com。
三、奖项设置
每类评选将根据作品情况设置相应奖项,并予以奖励。
四、注意事项
参评邮件须在主题处写明姓名及参评类型,同时申请两项评选内容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以同一次邮件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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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