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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6学年“关心学长学姐”工作考核和典型案例征集的通知(院学字〔2017〕1号)

    发布时间:2017/04/13

     

    为了更好地帮助2016级大一新生适应大学、转变角色,充分发挥学长学姐的传帮带作用,学院于上学期初选拔招募了31名2016学年“关心学长学姐”。为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现就“关心学长学姐”工作考核及典型案例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院2016学年“关心学长学姐”,具体名单见《2016年“关心学长学姐”与新生宿舍对接一览表》/article/?id=7529

    二、考核方式

    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侧重对帮扶举措、创新点、帮扶成效的考察,具体考核要求见《法学院2016学年“关心学长学姐”工作考核表》(附件1)

    三、案例征集

    鼓励考核对象在工作总结的基础选取某一个或某一类新生面临的问题进行提炼,形成典型案例,具体要求见《法学院“关心学长学姐”工作典型案例撰写指南》(附件2)。典型案例撰写坚持自愿原则。

    四、考核结果

    学院将组建由老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的考核工作委员会对2016学年“关心学长学姐”工作进行专门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级。提交的典型案例具有一定水平和推广价值的评为“优秀”,未完成或未提交工作考核表的评为“不合格”,其他的为“合格”。

    考核工作委员会成员:徐颖、赵真、李朝晖、安新宇、吴晓丹、吴文国、袁晖、尹力沉、徐航(法学16-1班)、周心怡(法学16-2班)、陈敏(法学16-3班)。

    五、工作要求

    (一)考核材料清单

    1.《法学院2016学年“关心学长学姐”工作考核表》;

    2.工作相关的图片3张,格式为jpg。欢迎提交跟工作相关的视频,格式为avi、mp4、mpg,尺寸最低为标清作品720*576,视频提交坚持自愿原则。

    3.典型案例材料。

    (二)提交要求

    请考核对象在4月27日(周四)下午2:00之前将上述考核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cufelawxgb@163.com),发送不方便的可以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丁香园1#楼315室)进行现场拷贝。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61776078。

     

    附件1.法学院2016学年“关心学长学姐”工作考核表.doc

    附件2.法学院“关心学长学姐”工作典型案例撰写指南.doc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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