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法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全面提高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团结,搞好领导班子思想和作风建设,根据《9998vnsr威尼斯人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该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是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院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建立党总支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旨在发挥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推动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二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目的是促进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学校和我院的改革、发展以及稳定为中心;坚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理论学习同解决实际问题及自身党性党风问题相结合。
二、人员组成和管理
第四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党总支委员组成,必要时扩大到下设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工会主席等。
第五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设组长一名,学习秘书一名。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学习秘书由党总支宣传委员担任。
第六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制定。学习秘书负责起草具体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做好学习记录,协调和落实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负责签到考勤,并及时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三、学习内容
第七条 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重大方针政策,以及社会、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并结合高等教育特别是学校学院的实际,科学研究学校学院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加以贯彻落实。
四、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八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三小时集中学习讨论。
第九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采用自学、集中辅导、学习研讨、校内外考察交流、观看录像等形式进行。
五、加强对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领导
第十条 院党政领导要带头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党总支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为中心学习组制度实施落实第一责任人,应率先垂范。
第十一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推进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要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前的调查研究,每次学习都要有明确的专题,并拟好发言提纲,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但不能以研究工作代替理论学习和讨论。
第十二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中心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三条 要加强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管理。中心学习组每年年初要有学习安排,每年年底要有总结,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理论学习中心组各位成员应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