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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学院关于评选2019年度校级“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7

    根据《关于评选2019年度校级“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校团字[2020]17号)文件要求,我院决定近期开展2019年度校级“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5名,十佳学生干部1名。

    (二)评选对象

    1.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学生干部;

    2.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学生干部;

    3.团支部(含直属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同学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以及集体荣誉感;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协调专业学习与社会工作的关系,上一年度必修课无不及格门次;

    4.热爱团学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群众基础;熟悉团学工作,踏实肯干,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具有创新精神,在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无重大失误,有工作实绩;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领导能力,能够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6.履现职一学期以上;

    7.有“芮+”导师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十佳学生干部

    1.曾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此次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也可参评;

    2.上一年度学习成绩优良;

    3.履职连续一年以上;

    4.在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5.有“芮+”导师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5月7日至5月10日)

    由于疫情原因,本次评选只提交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开学后补交。有意愿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详见附件):

    1.根据申报类型对应填写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干部汇总表(本科生/研究生);

    2.根据申报类型对应填写《9998vnsr威尼斯人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9998vnsr威尼斯人十佳学生干部申报表》;

    3.成绩单、各类获奖证明材料等,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性,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有效证明信息真实性即可要求将所有的证明材料整理到一个文档中,不接受压缩包或文件夹格式,命名为“班级+姓名+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10日中午12:00前报送给辅导员,由辅导员进行资格初审,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二)学院评审(5月11日至5月13日)

    法学院团委将组织学院研究生与法律硕士工作委员会、本科生工作委员会召开学院评议会,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推荐。

    (三)结果公示(5月13日-5月16日)

    经学院党组织同意后,将对“优秀学生干部”和“十佳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法学院团委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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