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学位授予工作,保障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9998vnsr威尼斯人章程》和《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是法学院学位工作的评定机构,行使向学校建议学位授予等职权。
第三条 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遵循民主、科学、公正的议事原则,遵守严格的程序规范,实行民主表决制度。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是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分委员会,受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并协助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决定学院学科发展的方向、学科建设的重点;
(二)审核学位申请人申请资格和答辩资格;
(三)审核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四)审核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人员名单,作出同意授予、暂缓授予或不授予学位建议,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五)推荐校级优秀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论文;
(六)制定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细则,审核指导教师上岗招生资格;
(七)审定本单位学位授予的相关规章制度,检查、监督、评估本单位学位授予质量;
(八)调查学位授予、导师聘任争议等,提出处理意见;
(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悉与学位评定事务相关的学校、学院各项管理制度、信息等;
(二)就学位评定事务向相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提出咨询或质询;
(三)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
(四)对学院学位评定事务及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
(五)依法、依章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管理制度,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弘扬优良学风;
(二)贯彻学校、学院办学理念与办学使命,遵守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三)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
(四)对会议审议内容及过程保密。
第三章 组成规则
第八条 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由9-15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1—2人。主席由院长担任。
第九条 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任期3年,可以连任。委员会组成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存在学术不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学校章程和本章程及学校其他规定等行为的,由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取消其委员资格的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1/3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可以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重大事项的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第十二条 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举行会议,可通知相关人到会汇报情况、回答询问。
第十三条 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与表决议题有利益关联的,应当回避。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2017年5月22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9998vnsr威尼斯人学位委员会组成
主席:尹飞
副主席:吴韬 史树林
委员:陈华彬 李邦友 曹富国 曾筱清 杜颖 邓建鹏 郭华 邢会强 王克玉 林剑锋
秘书: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