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布《关于遴选2016暑期赴天津市法院系统实习人选的通知 》以来,全院学生积极申报本次赴天津法院系统实习活动。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实习的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着对所有申报同学负责的态度,由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组织面试小组展开遴选活动。面试着重从“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组织纪律性”、“面试表现”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面试结果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相关情况,学院拟决定以下同学入选2016年度暑期天津法院系统实习活动,现进行公示。
本科生:金晶、曹影、赵佳佳、田华、翟晨宇(男)、韩斐、栗雪、胡萍、潘蕾、刘思远、杨佳铭、常思煜(男)、曹文婧、王若鑫、魏婷、贺顶丹、刘丽萍、程晓月、谢岸琳、魏倩、郭莹
研究生:徐庆、申屠良瑜、顾亚慧、刘天宇、吴多强、李剑桥、盖雪、农雅雯、史素英、奚梓裕
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8时至2016年7月2日18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联系。有异议者发邮件至406603893@qq.com。
由于本次赴天津实习名额有限,很多优秀的学生未能入选本次实习活动,但通过本次面试向面试老师展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良好的精神风貌。学院对于各位同学积极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热情与支持深表感谢,同时也希望入选的同学珍惜来自不易的机会,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态度完成本次实习活动。
对于本次落选的同学,如有意愿的,学院可安排京内的实习基地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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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验与实践教育中心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