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布《关于遴选2014暑期赴天津市法院系统实习人选的通知 》以来,全院学生积极申报本次赴天津法院系统实习活动。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实习的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着对所有申报同学负责的态度,由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组织面试小组展开遴选活动。面试小组于5月18日、5月23日在沙河校区会议室、学院南路校区会议室分别对本科生组与研究生组进行了面试。本科生面试组由李伟、曹晓燕、缪因知、李杰四位老师组成,研究生面试组由李伟、艾茜、于文豪三位老师组成。面试着重从“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组织纪律性”、“面试表现”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面试结果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相关情况,学院拟决定以下同学入选2014年度暑期天津法院系统实习活动,现进行公示。
研究生:卢影、况亚军、千九玲、禄曼、徐璐洁、王修梅、胡海雷、朱玲、关淼、庞杰心、武若思、
本科生:刘宇航、孙超、孙全富、何强、李伟、高天、朱文浩、杨幸媛、林茜、卢星潼、阙嫣茹、赵玥、沈安琪、孙菊鸿、秦英、刘莹、池喜千慧
公示时间为2014年6月6日8时至2014年6月9日18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联系。有异议者可致电62288673或发邮件至lawyerleo@126.com。
由于本次赴天津实习名额有限,很多优秀的学生未能入选本次实习活动,但通过本次面试向面试老师展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良好的精神风貌。学院对于各位同学积极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热情与支持深表感谢,同时也希望入选的同学珍惜来自不易的机会,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态度完成本次实习活动。
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下一步将在学院的领导下努力开拓更多实习实践岗位为法学院学生尤其是本次落选的同学提供实习机会。
法律实验与实践教育中心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