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下午,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培处的安排,我院赴天津法院实习的9名同学在郭维真老师的带领下,参加了在天津市大礼堂举行的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上仓人民法庭原副庭长石玉波先进事迹报告会。
此次报告会是天津市政法系统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市政协副主席、公安局局长武长顺,市高院院长李少平,市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等领导均出席报告会。
石玉波同志曾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天津市政法系统“十大优秀法官”、“天津市第六届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他扎根基层多年,时刻牢记宗旨,心系百姓。近五年来,他公正高效地审理了1543起案件,年平均结案308.6件,近70%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所办案件无错案、无超审限、无集体上访、无矛盾激化。2012年12月7日,他在办案中突发脑梗塞,经全力抢救无效,生命凋零在风华正茂的37岁。2013年1月,天津高院追授石玉波为“优秀法官”并追记个人一等功,中共天津市委追授石玉波“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和市级模范公务员”称号。
同学们认真聆听了石玉波法院的先进性事迹报告会,被石玉波法官事迹深深感动,也从中领略到一名基层法官所应具备的法律职业操守和法治理想。一个优秀的基层法官,要有昂扬奋发、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一心为民、服务大局的博大情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崇高品质,勤勉工作、忘我奉献的不凡业绩,扎根基层,忠于法律,公正办案。而一名基层法官的优秀,并不在于轰轰烈烈的成就,而在于踏踏实实地投身于基层工作中,运用法律,化解百姓之间的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撰稿:郑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