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期的申报情况,岳成律师事务所最终确定以下10位同学在2013年暑期在北京事务所展开实习活动。
第一批(2013年7月15日—8月9日)
韩雅菲 李子扬 魏建世 刘天宇 李思彤
第二批(2013年8月5日—8月30日 )
陈弈鹏 吴多强 黄晶芮 金英淑 申屠良瑜
希望各位同学提前做好实习前的时间安排,遵守实习单位相关纪律,无故不得退出实习活动。
本次实习活动,学院仅做推荐,实习同学务必注意自己在实习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实习同学想参加学院实习实践奖项的相关评审,请尽快完善后续材料(包括实习承诺书、家长知情同意书、实习备案表等),于6月21日前递交,研究生与09级本科生交到法学院1106办公室蒙广平老师处,10级和11级本科生交给吴垠老师。
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