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事务学生助理招聘
招聘对象:研究生
招聘名额:1名
工作内容:实践教学事务学生助理岗位
聘期:自录用起至本学期满,可续聘,试用期为1个月。
岗位要求:1、勤奋爱岗,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工作主动,认真负责,服从安排;
3、遇紧急工作,能够加班。
岗位报酬:1、800-1200元之间;
2、每月工作时间在15个半天内,报酬为800元,超过规定以上工作时间,按照20元/半天标准加计,全月1200元封顶。
3、在放假期间,工作酬劳根据工作量大小另议。
有意者请在10月25日之前请将简历发邮件至lawyerleo@126.com。咨询可致电62288672找赵老师。
法学院办公室
2013年10月19日